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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这里的主角们都是孩子吧?整篇文章都是童年的天真与搞笑,雾大设身处地地站在一个孩子的心理写出了一个我们都已不能如数描画的年代。然后让他们一点点长大,一点点带给我们新的惊喜。唯一生气的是明明他们是孩子,我却总感觉故事中还有故事,偏偏雾大就只愿意点到为止,让所有人都往这方面想,又不给证实——特别想说的就是季风的恋情。
季风并不是雾大常用的定语“纯真少年”,相反我觉得他很细心,很有耐心,而且对小丫更是如此。季风和小丫这一对很有意思,两个人对自动把对方当成小的来罩,小丫是觉得早生下来三天,加上受季风三个姐姐影响。季风却是把她早产儿的身份当来算,站在哥哥的位置,他对小丫的好让我看了都恨不得自己也能有个这样的青梅竹马。这种好并不是那种口头上嘘寒问暖,而是在真正紧要关头能出面保护——刚见到老崽的时候不着痕迹地挡在小丫面前,在他自己看来似乎是再自然不过的事。在日常生活中默契十足——这个例子太多了,举也举不完。还有就是在她烦恼的时候能有最直接有效的方法来解决——以小丫初潮的那次为代表。然而最让我触动的是于一住院时,小丫担忧得像被困在丛林中迷了方向的孩子,这时季风的表现是让人费解的,他担心于一,但更心疼小丫,这一点字里行间不难看出。一个那么惊慌的小丫,在他的劝哄下安心入睡,看到这里我突然想到,是不是小的时候,季风也会用讲故事的方式来让哭闹的小丫乖乖睡觉?小丫听评书听故事的喜好哪来的?看她那个火爆脾气的老妈和一口一个儿子的老爸,明显不是会在她床边讲故事的那种细心父母。我想小丫对季风的依赖是天长日久的,也许不是爱,但没有任何置疑,这是没人能取代的,哥哥丛庆不能,于一也不能。——恋爱指数:★★★★☆接下来说季风和丛家。丛家这个天才少女,有着早熟的浪漫情怀和缜密的理性思维,她现在是个孩子,如果长大,会有点可怕也说不定。翻到最早她给小丫出招的那一章,那时她让小丫“和于一亲密一点”,当时觉得只是起哄,可是看到后来,发现用心并不是那么单纯啊。试问季风和小丫的感情整篇文章里谁最清楚?非丛家莫属吧?她是小丫的亲戚,单凭她让小丫来家里吃饭时会顺道地叫季风也来这一点,可见她和季风的关系并不比小丫和季风远。但她能喜欢上季风,自然也就担心小丫会喜欢。这时她叫小丫追于一,不能说是阴险,起码也是自私的,当然这种自私也可以称之为试探吧,试出小丫原来也像她一样喜欢着季风的话,以表姐对表妹的疼爱,也许她会退出的。丛家是个聪明人,何况她对小丫看上什么东西都势在必得这一点也挺有认知的。从人物的对话中也能看出他们之前的相处,比方说丛庆和季风会常常一起滑冰,但季风对丛家,是一种不同于对小丫的客气,大概一是因为丛家比小丫更女孩子气一些,再有也是季风很早就知道丛家暗恋他。有两句话能反应季风的心理变化,当初他承认丛家喜欢他就像丛庆喜欢小丫一样,然后某一时刻在面对她时会忽然想到玻璃鱼缸里一株温柔的草。——恋爱指数:★★★☆☆最后是叫叫。我看到评论里有很多人并不看好季风和叫叫的恋情,但在我看来,季风对小丫的好来自于一种原生的喜欢,无限接近于爱,但因为距离无限接近,失去了两个人对爱情的幻想。对丛家更是一种真实的少年心理反应,因为不论怎么说,三个女生当中,丛家是明确地喜欢他的,因为被喜欢所以喜欢,这是人之常情。而他最爱的人,绝对是叫叫。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雾大描写其它几对恋爱都若有似无,只有季风对叫叫的感情写得格外直白,所以反倒会给人造成一些疑惑,但纵观他对叫叫儿的这段感情,除了痴,我再想不出别的词可以形容。要说的是叫叫这一方,她看小丫的复杂眼神,专程从北京带哈雷打火机回来给于一过生日,甚至了解于一忌讳什么,怎样会发火……她喜欢于一是一定的,要命的是季风也深知这一点。如果叫叫喜欢的是别人,我相信他不会这么难过,偏偏这个人是于一,是他好兄弟,是小丫的男朋友,所以他只能要闷在心里,不能跟于一说,不能跟小丫说,甚至不能跟翅膀说。他只是默默地爱她想她,只能在小丫睡觉时对着空气说过:明知道你喜欢别人,我也不想放手,都不知道怎么办好。好可怜的季风,好痴的季风……他和叫叫结局如何,lovebetslove的感情能不能圆满,这并不好说。叫叫的心,也许铁石般坚硬。——恋爱指数:★★☆☆☆yy之作,仅为参考。——长评上一在张爱玲的《倾城之恋》里,范柳原对白流苏说:“你是医我的药!”
在爱情的世界里,不论什么人,不管他中毒有多深,都会有一瓶药,是独独属于他的。
但是红尘之中,一个人是难以把握自己遇到那瓶药的时机的,不是太早就是太迟,要不就是千辛万苦遇到了,有发现那瓶药早已经过了保质期。
命运之手就是那样的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我们毫无办法。
曾几何时我认为小刺和于一之间无论谁是谁的毒、谁是谁的药都无所谓,可是看到现在,让我觉得,“他”是“他”的药,不过是一瓶毒药!毒既是药、药既是毒,无论是哪一个吃了、吃了哪一个,都已经太迟了。
这群人之间就像一个九连环,一环扣着一环,只希望不要再节外生枝,使其更加纠缠不清结局如何我并不在意,在意的是其中的过程。至少他们都经历过,心里都刻下了彼此的痕迹,这就够了.
雾,好好写,我真的很喜欢这个故事,看到他们之间的恩怨情仇,我有种莫名的心痛。仿若有人在我那最酸最软处,轻轻的捏了一把,动作很轻,但直刺心骨。——小e
于一的痴和杨毅的真
俺家于一当选为本赛季最痴情男猪是一点问题也没有地。回想起俺家于一的所作所为,真是让人飚泪啊。话说俺家于一容易吗,身上就那么点子值钱的东西,全给媳妇了。先是那把小金锹,后是那个钻石耳钉。同样是学生,于一是又供媳妇吃又供媳妇喝,还得管媳妇看漫画书,更甭提当小刺这个祸头子惹祸时要替她摆平大大小小的麻烦,能给小刺当神,那绝对是有难度,有挑战性的。
当然,最让人感动的,是于一无名指上那根刺。左手无名指,和心脏相连的地方,婚戒就应该戴在这里。而于一的左手无名指上,纹的是一根刺。所谓刻骨铭心,不过如此。这世上,还有几个这般痴情的男人,肯将自己的爱人,刻在自己的心头。所以,俺力挺俺家于一当选本赛季最痴情男猪。不过于一实在太生猛了些,当然能当于小锹的媳妇,自然也要有一定的心理承受能力,但是这个,于一扎耳洞的方式,真是让人寒毛到竖,估计杨毅当时也是疼蒙了,否则,偶很难想象于一的下场,竟然没被这根刺扎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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