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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我用力地点点头。在他说话的时候我一直没抬头,很难说清楚为什么在那一刻我会有点儿,想哭,也许是为了即将到来的短暂分别吧。我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大风大浪生离死别都经历过了,心理还是这么脆弱。要再多经历一些事情之后,我才可以解释这种突如其来的忧伤是为什么,其实任何一个女孩子,她的多愁善感都不是来源于偶像剧或者言情小说,而是在于那个牵过她的手的人。那个人是谁,他会不会跟她一起走,或者说是他先走,是明天醒来他就走,还是留在身边永远不走。在我动身去拉萨的时候,康婕那每天睡到日上三竿的堕落生活也戛然而止了。她,要,工,作,了。面试的前一天晚上,康婕把李珊珊拖出来吃消夜,干锅牛蛙辣得两个人狂灌饮料。康婕灌下一瓶果粒橙之后,哀怨地说:“投胎真是个技术活啊,别人二十多岁开玛莎拉蒂啊,胶原蛋白当水喝啊,每天花费时间最多的活动是上网秀自己的奢侈品,发那些液化得她爹娘都认不出来的照片啊!”李珊珊有点儿心不在焉,家里的宽带到期了,宋远说几个朋友约好晚上一起去网吧打副本,虽然她不太愿意,可还是同意他去了。其实宋远一出门她就后悔了,剩下她一个人在家里要多无聊就有多无聊,没什么好看的电视,又不能上网,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她面对着四堵墙壁简直都快要发疯了。所以当康婕打电话来的时候,她简直想叫康婕一声,恩人啊!两个女孩子各怀心事地对着一锅牛蛙,有好长的那么一段时间,她们两个人都被笼罩在伤感里。“康婕,你说,落薰她真的能忘掉林逸舟吗?”李珊珊突然问出这个问题。康婕怔了怔,手里拿着一次性筷子无意识地敲打的桌子:“这个……我觉得,不会吧。”“你不是说她认识了新的人,而且,还要跟那个人一起去什么什么阿里巴巴吗?”“是阿里,没有巴巴!”康婕白了李珊珊一眼,难得碰到一个比自己还没文化的人,这样的朋友,一定要珍惜!沉默了一会儿,康婕说:“那是不一样的,就算她以后还会遇到更多人,比林逸舟帅,比他有钱,比他爱她,或者比他更难驾驭,我觉得她都不可能忘记他,因为他死在了她最爱他的时候,有些人不是说吗,死去的爱人是完美的。”在我回来之后的某一天晚上,跟康婕睡在一起,聊起这个话题,她把这番话说给我听,我沉默了很久。没错,她说的是对的,无论我再遇到多少人,我永远不可能忘记林逸舟。有人说时间会治愈一切,我也从来不怀疑时间的强大力量,有很多时候我自己都以为自己痊愈了,像城市里大多数女孩子一样过着简单的生活,看电影,逛街,上淘宝,偶尔还去去咖啡馆装装小资。新的人生观,新的朋友,我以为我已经没事了。可是会在某一天早上,窗外大雨倾盆,天色昏暗,就像我第一次淋得透湿,被他带回公寓休息那天的天气一样。有人敲门,我睁开眼睛,我以为是他,然而打开门,不过是要签收的快递。我没有跟任何人提起只是无数次在心里重复着想起那天的场景,我似乎说过一千次,大雨会让我想起他,不是惆怅的,是震惊的刺痛,身体里面像掏空似了的恐惧,因为我们,永远不会再见。他的的确确,走了。因为我无法再改变这悲伤的起源,所以无法终结痛苦日夜相随。康婕说完那句话之后,李珊珊很久没有说话,周围别桌都是热热闹闹的一大帮人,更反衬得她们两人郁郁寡欢。“走吧,我明天还要清早起来是面试。”康婕叫老板买单。起身的时候李珊珊把一个纸袋子交给她:“这个给你。”康婕打开一开,正是上次搬家时李珊珊穿的那件黑色外套,衣襟上镶嵌了一圈白色,很明显是模仿香奈儿的风格。她还没说话,李珊珊先开口了:“你不是面试嘛,穿得好一点儿显得有气场些,现在的人都势利。”我们这帮人都是这样的,就算心里明明很感动,但嘴上也没不好意思说出太酸的话来,康婕明明很由衷地想说声谢谢,可是话到了嘴边,就变成了:“真小气,要借就借一套嘛,你不是还有双gui的鞋子吗?”“滚!”因为顺路的缘故,两个人上了同一辆空的士,李珊珊先到,下车的时候她忽然幽幽地说:“说如果我死了,宋远是不是也会一辈子记得我?”看着瞠目结舌的康婕,她连忙说:“我开玩笑的啦,白痴,快回去吧,拜拜。”可是在她下车之后,康婕心里仍然被她那句突然冒出来的话弄得很不舒服,她心想:你们好不容易才再一起,可千万别再搞出什么意外了啊。第二天早上很早康婕就起来了,过去她总是在这样的时间段坐着空荡荡的早班车回她妈妈家。这个时候路上还算安静,不像再过几个小时那样,沿途的公车站点都占满了人,去上课的学生,去上班的年轻人,还有抢在早上买菜的老人家。她知道,如果面试顺利的话,不久她也会成为那些人中的一分子,如同一滴水溶入汪洋,像每一个为了生计奔波的人那样朝九晚五的生活。在熹微的晨光里,有那么一瞬间,她觉得自己跟落薰已经走在了两条完全不同的路上,这是她们以前从来没去想过的问题。落薰寄来的明信片上说,也许我们都需要一个人,可以安心地在身边入睡,可以说话,或者用来相爱。这话如果不是写在纸上而是说出来,就显得特别可笑,虽然康婕知道一直以来程落薰这个家伙还保有年少时的率真和孩子气,但是她自己,已经没有心思关注风花雪月这一套了。现实的生活会把一些原本很澄澈的灵魂磨砺得很粗糙,她看着镜子里自己需要用遮瑕膏才能盖住的黑眼圈,心里说,落薰,还能写出这样的句子,可能说明老天爷还是挺厚待你的。化好妆,穿上高跟鞋,再套上李珊珊那件价值不菲的外套,看起来真的有一些ol的风采了。她拿着大大的牛皮纸袋子,里面装着她的简历,在公车站一边喝豆浆一边在脑袋里模拟着待会儿面试的场面,好吧!已经注定不可能成为富二代了,那就跟命运接着玩下去吧!到了面试地点之后,康婕才觉得自己真的是自作多情了,看着全公司上上下下加起来才十几个人的规模,她觉得……自己这身行头都被糟蹋了。一个戴眼镜的男生问:“康婕是吧?”“啊,是!”康婕回答完还纳闷难道自己简历上的照片那么美?让人过目不忘?以至于一见到她本人就立刻认出来了?“不是……”那个男生好像看穿可康婕的想法,“就你一个应聘的。”一闻此言,康婕的脑门上立刻三道黑线,她还没说话,一个穿着米色雪纺,烫着大街上随处可见的梨花头的女孩子扭着腰走过来了,她看了康婕一眼,说:“这么热的天,你穿个外套干什么?”“呃……我……我特别怕冷。”在众人匪夷所思的目光里,康婕就这么顺顺当当地成为了这个刚刚起步的小公司的一员,要做的事不多,打打文件,接接电话,收发快递之类不需要什么技术含量的活儿,工资不高,但好歹能解决温饱。真是一个美好的开始,穿着外套,热出一身汗的康婕心里有一张默默流泪的脸。那天下午公司聚餐,说是为了欢迎新同事,康婕一想到还没拿到工资就要透支信用卡请这帮名字还没记住的人吃饭,她就心口疼。那个戴眼镜的男同事叫小川,他的位置就在康婕旁边,趁大家没注意,他小声跟康婕说,没事,别怕,是吃大老板的钱,这个公司小归小,对待员工还算比较厚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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