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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第2页)

疹子透发之后,整个莫府也跟着透了一口长气,接下来,只要等疹子消退便可。

这天夜里,邬瑾在心里写了一张日录。

第二天,莫千澜和莫聆风一起恢复了精神,程廷得以脱出牢笼,飞回家去,大黄狗几乎是欢天喜地送走了他。

他再不走,大黄狗就要走了。

而邬瑾却只能先回九思轩——李一贴要给他把脉,确认他不会出疹,才会放他家去。

他穿进去的衣裳、鞋袜,全都被人带走烧掉,莫府又给他从里到外,从上到下的添置了两身新衣。

又过一日,晚饭过后,李一贴给邬瑾把过脉,他终于可以回家了。

酉牌,正是家鸡归巢时,天色昏暗,邬瑾收拾好包袱,一头撞进了微凉的晚风中。

花园里这时节最为舒适,风好,花木亦盛,尤其是栀子花香,在青色的天光下,浓烈馥郁,直透心脾,霸道到令人失神。

六天不见天日,他面目依旧,天光将他也照出来一层虚蒙蒙的光,他从湖边走过,衣袍上都沾满了栀子花的香气。

包裹沉重,里面有一锭十两重的大银——莫千澜喜的发狂,做了一回散财童子,奶嬷嬷将银子给他时,还说莫千澜特地嘱咐,这不是赏银,是谢礼。

十两银子,是邬父的两条腿,是他的一条命,能让他们一家四口过上小半年。

然而比这十两银子更沉甸甸压在他心头的,是包袱里装的笔匣。

匣子里是一枝宣城诸葛笔。

石上老兔,吃竹饮泉生紫毫,制笔之人于千万毫中拣一毫,精工细作,方得一宝帚,千金也难求。

而那竹造笔管上,赫然刻着“邬瑾”二字。

此笔非金银所能估量,是以比那十两银子重。

更重的是莫聆风的心意。

莫聆风知道他没有好笔,特意让莫千澜去信宣城,求一枝紫毫,直到今时今日,这枝笔才千里迢迢而来,到了他手中。

这份心意,足以涤荡他满身苦楚辛劳,让他心神安定,卷着满身栀子花香气往外走,他一路走回十石街去。

十石街还是那样狭窄逼仄,门与门仅仅隔着一堵矮墙,街面永远油腻肮脏,热水铺、脚店、肉案、碗头铺穿插其中。

正是晚饭前后,拥挤的屋宇中挤满了拥挤的人,食物贫瘠的香气飘荡至街上,两个赤脚小孩子正在为了一文钱扭打在地,互扯衣裳,哭号喊娘,各自的娘没有出来,只在屋子里大骂。

一个男子提着一坛小酒,哼着小曲回家,沿途大声和人打着招呼,相互调侃嘲笑的声音充斥着整条街。

魔皇大管家  听到植物心声后,在乡下种田爆火  我看到了你的血条[无限]  死对头以下犯上  清穿之齐妃的躺赢路  在星际磕cp涨粉百万  注意!闪婚老公退役,禁止心动  致深爱的林路先生[娱乐圈]  情敌还是命中注定  读我心后,满门反派赢麻了  纳须弥  天赋是长生,我能交易寿命买神职  我开局神话天赋,转职龙国剑神  厄种  弦溺  大都督曾是我阿兄  加大火力,一键出殡  天图灵  一品布衣  缚罪者[刑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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