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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冒险者你眼睛就亮,上次那个小妞还没让你受够啊?”埃特嘿嘿笑着盯着伦斯。
“妈的,为什么就我那么倒霉,撩阴腿都冲我招呼。害得我一个月都碰不了女人,奶奶的,后来还不是叫她尝到我的厉害!”伦斯咬牙切齿。“那个小妞还在你那关着吗?”佛朗哥问。“那当然,养得好着呢。那能那么轻易放过她,差点让我绝后!怎么样,兄弟几个今晚到我那呆会儿?”桌上几人都嘿嘿淫笑起来。
几人再喝了一会酒。除了凯特外,余人都是无业游民,正想出去转转。于是议定一起去法尔堡闯荡,开家武器店外加收购冒险者物品。凯特先走,其余几人收拾东西,过几日一起出发。至于费斯,早已经被罗格拖下了水,不过他那一实验室的东西可不是一时半会就能搬走的。
月到中天,几个王都败类摇摇晃晃的走出了酒馆,长袍上都是酒渍。走入一道黑暗的长街的时候,突然几个蒙面的冒险者打扮的人物不声不响跳了出来,把几人围在中央。
“你们几个败类,死有余辜!今天我要为奇薇报仇雪恨。”几个恶少一齐叹了口气,这样的开场白已经听过至少七八遍了。
几个蒙面人亮出兵器扑了上来,外围一个魔法师开始念咒。
突然一支弩箭闪电般射入魔法师的胸膛,罗格现在可是被称为法师杀手的。其它几人从长袍下抽出兵器,哪还有半点喝醉的样子?而且长袍下赫然是全副武装。几人默契之极,一齐向面前的一个蒙面人招呼过去。那人大吃一惊,一个打滚,摔入路边水沟,总算躲过杀身之祸。王都败类们立刻冲出包围,逃之夭夭。百忙中不知是谁还撒了一小袋黄豆,登时让埋伏者人仰马翻,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们消失在夜色中。
晨星
法尔堡距离王都莱茵城有七百多里路,算是一个大型城市,有二十万人口。由于战略位置颇为重要,是莱茵同盟西部边界的二线军事重镇,同时还有阻碍魔域森林里魔物们冲进富饶的帕斯平原的作用。
法尔堡周边一片平坦,帕斯河绕城而过。南面一百多里就是魔域森林,因此法尔堡成为很多冒险者,魔物猎人最重要的补给战。魔域森林面积几乎相当于整个莱茵同盟,西抵比利牛斯山脉,南接大海,东面覆盖了整个红岩半岛,总面积近一百万平方公里。由于森林边缘少有大型魔兽活动,且多条商路经过此地,故此也成为盗贼和土匪的乐园。
“战神之锤”武器工坊已经开张一个月了。当初起这么一个富有矮人特色的名字无非是为了沾点天生的工匠矮人的光,不过现在倒真的有一个矮人工匠金带着他的四个徒弟在工坊里工作。武器工坊占据了一座三层的小楼,位于法尔最繁华的街区。小楼下面一层是武器店面,二层是冒险家乐园,三层本来费斯想用作实验室,但遭到所有人反对而作罢,被用作了接待一些大客户的贵宾室,并且摆放一些费斯制作的精品。
在距离“战神之锤”不远的一处小楼就是罗格平日落脚的地方,也是费斯的工坊和实验室所在。最宽大的一间实验室足足有二百多平方米,此刻的地上画着庞大而复杂的魔法阵,七彩的光晕正在魔法阵中闪耀。魔法阵中间向外喷着青白色的魔法火焰,几具由金亲手打造的精钢骑士甲片在火焰中被锻烧得通红。
费斯小心翼翼的用铁钳夹出一个甲片,将用魔法白银铸成的魔法符号放在特定的位置上。一阵火焰闪过,魔法符号已经牢牢的焊在了甲片上。罗格忙递过来一小瓶蓝色的液体,这是一头成年双足飞龙的血液。双足飞龙凶狠、迅捷,还有不错的魔法防护力,算是中级魔兽当中较难对付的。它身体的许多部位都可以用做魔法原料,血液可以小幅度提高魔法防护力。而魔法白银由于具有非常好的延展性,以及对魔力出色的吸收,是制作魔法器具不可缺少的材料。不过由于相对稀少,价格也不菲。一般魔法白银的价格是同等重量黄金的十倍左右。
蓝色的飞龙血滴在打制好的甲片上,就如海绵吸水一样,迅速被整个甲片吸收进去。甲片也由此变成了闪耀着淡蓝色的荧光。罗格接过甲片,又投入到魔法火焰之中。所有的甲片都处理过之后,费斯对着魔法火焰吟唱起咒语,一对浅蓝色的风翼渐渐形成,飞向了魔法火焰。风翼绕着魔法火焰转了起来,越转越快,“轰”的一声,火焰暴涨如潮,天花板上白光一闪,一道结界挡住了魔法火焰的暴发。火焰风暴来得快,去得也快,转眼就消失了。在地上留下几片蓝色的甲片。融合了这个风系魔法之后,由于时刻有风系魔法能量的托扶,整个甲片的重量减轻了60%。
在罗格的要求下,每片甲片又被加上一点魔银,费斯再次简单施了个照明术在上面。这次整个甲片开始呈现半透明的浅蓝色,由魔银形成的魔法符号刚是散发湛蓝的光芒。
“嘿嘿,这就看起来漂亮多了。金!你来得正好,正要找你呢。把这些甲片做成一件半身骑士甲,对,就是今年最流行的圣骑士甲的式样。连接部分的链甲一定要用黄金!还有盔甲边缘多加些黄金花纹装饰,去叫佛朗哥那小子来,他对艺术品有一套!!”罗格兴高采烈的大叫。
矮人金却不以为然:“这可不行!链甲应该用上等钢丝缠绕才对!盔甲最重要的是防护!防护!!我可不想坏了名声!”
“那就在钢丝外面再缠一层金丝!这样总可以了吧。总而言之所有的链甲都要包上金子!这件盔甲最重要的是钱!加这一层金子,你十年的麦酒都有了!告诉伦斯,去挑一件配得上的这件盔甲的披风,要最好的!金!你后天要把这件甲弄好!!我看不到盔甲你就没有酒喝!!对了,这件甲就叫蓝水晶战甲,当然,名字还是先不要刻了,客人想起什么名字,你就刻什么名字!一个字十个金币。”
金嘟囔着抬着甲走下楼去,在良心和麦酒之间终于选择了后者。嘴里骂的却是:“吸血鬼!!食人的猪!!守财奴!人形的老龙!!”
罗格只坚持卖高质高价的产品,理由非常充分:“能买得起这些装备的主,都不在乎钱!只要东西好,不在乎多点少点的。什么样的人是我们最好的主顾??不是那些有钱且识货的冒险者,而是那些有钱没处花的贵族公子哥,对,就是伦斯那样的。!$!%不要动手啊!不赚他们的钱赚谁的钱?所以我们不卖对的,只卖贵的。”
其次在于罗格所有的盔甲都非常注重外观装饰及一些不实用的噱头。比如这件蓝水晶战甲,重量极轻,仅相当于一件重型皮甲的份量,物理防御和魔法防御效果都不错,是件魔法甲中的精品。可那个照明术,融合之后作用仅是使这件魔法盔甲具有了半透明的水晶效果,光芒更加柔和诱人,却半点实用效果也没有。至于佛朗哥设计的那些装饰,除了增加重量之外也对作战没有任何帮助。不过罗格却说:“这件甲一看就知道是圣骑士们该穿的。它是卖给真正的圣骑士的吗?当然不。有哪个圣骑士会穿这个?我们要卖的是那些想成为圣骑士的大贵族的公子们,你指望他们会真正到哪个危险的洞窟去冒险吗?他们只会穿着去打猎!所以式样和品味更加重要,要让他们在无知的少女面前象个英雄。战神之锤不准备成为大军火商,而是要变成象紫天使珠宝、香格里拉温泉那样的贵族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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