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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玛丽苏历险记作者:sisio文案:男频的情况是这样子的,十本都市九本种,还有一本开后宫。这就是个种马文重灾区。当有一天……这本书的主角全部性转了!“沈隽,既然你已经家道中落,就别指望还能嫁到我们顾家来,所以退婚也是理所应当……”“哦。”好无聊哦,打脸未婚妻,哦不,未婚夫的戏码让沈隽感到很没意思。然而,这个世界她的周围充斥着无数美男子,他们还个个都爱她爱得死去活来无怨无悔。粗壮金手指加身,人人都爱女主角,可是沈隽她不想按照剧情走。陈玉觉得自己是史上最惨穿书者,穿到一本都市种马文里也就算了,哪怕她做好了准备去做男主的后宫,结果发现自己变成了个男人,更可怕的是……男主角怎么变成了女主角?og这不科学!重要的是,他一点都不想去和女主角百合呀!沈隽嗤笑:别自作多情了,谁看得上你?陈玉:……·女主非穿越非重生,她生下来就是女性·女强都市文,女主金大腿苏炸天·这是一篇玛丽苏文,有超现实情节·别问谁是男主,只需要知道女主是主角就行了,她不需要男主因为她是绝对主角·穿书的陈玉不是男主角,他只是个女配,呃不,男配·本文狗血无逻辑,雷者慎入内容标签:幻想空间天之骄子女强现代架空搜索关键字:主角:沈隽┃配角:┃其它:作者有话要说:这篇文本质上是一篇女主玛丽苏苏爽文,金大腿的那一种,有稍带奇幻的情节。ps,再强调一下,小玉不是男主。“沈隽,既然你已经家道中落,就别指望还能嫁到我们顾家来,所以退婚也是理所应当……”英俊倨傲的男子眼神有些复杂,对着面前的女孩子说。女孩儿瞧着不过十七八岁,皮肤白净容貌秀丽,只是穿着打扮都很朴素,事实上在一个月前,她还是个一枚发卡都抵得上正常人一个月生活费的富家千金。她叫沈隽,不太常见的名字,且稍有点男性化,听到这从头到脚都凸显出一个“贵”字的男人——哦不,他顶多与她差不多大,甚至勉强还能说成是个少年,说出这句话的时候,竟是一点都不意外,淡淡地点点头:“好,那就退婚吧。”这少年叫顾清歌,顾家财团的大少爷,年轻俊美,才华不凡,也是沈隽从小订婚的未婚夫。但是沈隽从八岁那年开始,就知道会有这么一天,所以连丁点儿奇怪的表情都演不出来。顾清歌有点诧异于她的干脆和平静,站在原地犹豫了好一会儿,最后深深看了她一眼,才转身离开。安静的围观群众顿时哗然,纷纷对沈隽指指点点,眼中的幸灾乐祸要远远超过同情。这世上有很多恶意其实是没缘由的,看到一位公主掉落凡尘变成贫女,狠狠满足了一番他们的恶趣味。再有几个平时就看沈隽不顺眼觉得她自命清高的少女故意走到她面前,用轻蔑又鄙视的目光看着她,“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沈家没了,就凭你也配得上顾清歌。”旁边角落里跑出来一个眉清目秀的少年,推开那几个少女,“走开走开,别站在我家大小姐面前碍眼!”他看着比沈隽还要小上一两岁,长得一张讨喜的娃娃脸,脸上带笑怎么看怎么可爱,他叉着腰狠狠瞪着这些女孩子的时候,再凶都带不出几分气势来。“还大小姐呢!她算个什么大小姐,我劝你呀,还是赶紧找下家吧,这会儿再扮演什么忠仆也没用啦。”少年涨红了脸瞪着她们,坚持护着身后的沈隽。这些少女毕竟是有钱人家的女孩儿,尖酸刻薄地奚落几句,自觉削够了沈隽的面子,落井下石之后也就满足地离开了。“卧槽我的大小姐,你干嘛不打他一巴掌再让他走!”他愤愤不平,说的自然是顾清歌。沈隽只是轻描淡写地瞥了他一眼,这少年立刻哑了火,乖乖跟着她往家走去,围观群众发现没了乐子可瞧,无趣地散开了。在一个月前,沈家还没倒台的时候,沈隽自然是锦衣玉食,该有的大小姐生活一样不缺,是个名副其实的公主。但事实上七岁那年,她的父母就因为意外去世了,不过她的祖父还在,且十分宠着她。她父亲原本是长子,一死之后,沈家由她叔叔接手,于是,婶婶就担起了教养她的责任,偏偏她存心不良,有意要将沈隽养成一个矜骄任性天真愚蠢一无是处的大小姐,从小就试图养坏她,什么都给她最好的,这样沈隽的祖父自然挑不出她的错处来。只是她怎么都没想到,沈隽的身边有一个人坏了她的事。此人正是这会儿沈隽身边的少年陈玉。听听,他的名字居然叫玉!少年满脸愤愤不平,他觉得再没有比自己更惨的穿书者了!没错,这位姓陈名玉的少年本来不是这个世界的人,穿书就穿书吧,反正这事儿又不少见,每年小说里的穿书者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不算稀奇,而且穿书的人知道剧情,说不定还能借着穿书走上人生巅峰呢!但是……陈玉一点都不想穿啊,因为他(她?)穿的是一本男频的都市文!谁不知道男频都市文是种马重灾区,十本男主都市文至少有八本都是种马,剩下两本男主都大多有那么几个红颜知己,单女主的都市文那简直是凤毛麟角。没错,这是一本都市种马文,他(她)虽然没看过,但是听他(她)弟弟讲过一些剧情啊,所以对于穿越到这本书里一点兴趣都没有,更何况身为女性,穿到这本书里能干嘛,给主角当后宫吗?结果没想到会是这么凄惨,不仅穿了,还穿成了陈玉。陈玉那是什么人?主角的小女佣,也是他的第一个女人,但论戏份却只是女n号,身为一个床上用品,还对主角忠心耿耿不离不弃,不介意主角左一个红颜知己右一个心肝宝贝。这也就算了,更可怕的还在后面,穿来之后发现——他妈的她成了他!不是小女佣吗,怎么变成了小男仆!难道种马后宫文变成了耽美后宫文?这个发现让他(她)惊骇欲绝。……很快他就发现,不仅他的性别变了,主角也从他变成了她。这不科学!男女性别全部颠倒了这是什么鬼!那个从小被婶婶蓄意惯出来的浪荡男主角,忽然变成了个眼神清冷长相秀丽的小姑娘,我的天哪!这世上不会有比他更倒霉的穿书者了,绝对没有。更惨的是,性别从女变成男也就算了,不管是男是女,他都注定成不了主角。沈隽的金手指是谁也没可能抢走的,就算知道剧情也没法下手的那一种——主角最大的金手指,是她手腕处的一个“胎记”,当然,这并不是真的胎记。再加上身为主角,哪怕她并不是男人,一样拥有主角该有的头脑,并不像那些反派一样智商为负。这本书之所以在现实世界热度挺高,就是因为不是一本主角智商5,配角智商负100的弱智都市文,还是有点儿意思的,再加上主角的后宫团真的称得上品种繁多各类美女应有尽有,非但不脸谱化,还个个性格鲜明那方面的情节也写得很是香艳。想到这里陈玉瞥了一眼身旁一脸冷淡的沈隽,觉得自己有点腿软。他一点也不想搞百合,真的!哦不,这辈子他是个男人……不对,可他的内心还是个女人啊。哪怕已经穿来十年了,陈玉还是很想哭。不过从穿来的第二天开始他就想通了,既然到了这本书里,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抱紧主角大腿不动摇,毕竟一本书直到最后主角是不会有事的,如果他没记错,他弟弟说过主角的后宫团也都平安无恙。哪怕将来要牺牲色相,也没有好好抱大腿来得重要,毕竟书中世界和现实世界不一样,说是都市文,不如当成都市玄幻文比较恰当一点,危险那是大把大把的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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