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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可太多了,随同学们怎么想。
或许只有在芬格尔被认为是在“躲债”的时光里,这个男人才能做回短暂的自己。
芬格尔·冯·弗林斯,德国贵族,他热情、冷静、聒噪、沉默、温柔、残忍、天赋异禀却也是绝世败狗。一个活着却已经死去的人,守着一个死去却仿佛活着的灵。
如果非要用一句话来形容他,
或许,这就是男人。
所以这个胡子拉碴的,好似最不值得信任的家伙,却得到了这个世界上最多疑、最偏执的几个人的信任。
比如昂热,比如弗拉梅尔,再比如……
汉高。
矮小的身影借由烛光投射在房间门口的壮汉身上,汉高佝偻着背,拄着拐杖,也不知究竟是坐在椅子上,还是他的衰老已经不足以支撑起躯干,但他的声音仍旧温文尔雅,举起身前桌上的酒杯,像是在为一场盛大的仪式开幕:
“恭喜你踏进命运的入口。”
“但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你不要戴着达斯·维达的面具,现在还不是万圣节。”与最强屠龙者希尔伯特·让·昂热同时代争锋的汉高也有无奈的时候,看着走近并在他对面的椅子上坐好的男人,还是没忍住升起一丝火气,大骂道:
“今天这里就只有你和我两个人!你个混蛋!”
“这可不一定。你眼中的安全并非我认可的安全。还有,我很高兴你没有老年痴呆到报出我的名字。”芬格尔死死的盯着汉高,尤其是老家伙的手,只要对方有一丝挪向抽屉的意图,他就会跨越这几乎可以当作不存在的距离,将对方的脖子拧断。
“我以为我们之间已经获得了足够的信任。”老人的表情有些悲伤。
“或许之前是这样。”芬格尔不为所动,实话实说:“但现在,我没办法相信你。我甚至怀疑,一个世纪以前,你是否也是带着这样的表情,从校长背后开枪的?流下了几滴鳄鱼的眼泪之后才发现那把‘德州拂晓’没有给你带来胜利。”
该说不愧是芬格尔吗?
他轻而易举地探查到了一百年前的往事,并用犀利辛辣的言辞说了出来,堪比用刀在汉高的心窝子上默写《神曲》,誓要将老人的心脏和灵魂拖进地狱。
很少有人能在这种情况下保持冷静,更别说混血种都是神经病。
在芬格尔话音落下的同时,汉高也阴恻恻地笑了起来,那双老迈、浑浊的眸子骤然绽放光彩,明亮的金黄仿佛赐予了他逆转时空的能力。被芬格尔认为藏在抽屉中的“德州拂晓”其实一直佩在腰间,这个从未远离过硝烟的老人在瞬息间举起了左轮!
“真正的快枪手无须举枪便可射击。”汉高继续阴恻恻地笑着,像是在嘲讽肌肤已经泛起金属光泽的男人,随后上扬枪口,甩开弹巢,让里面镌刻着炼金花纹的子弹倾泻在桌面上,发出清脆的磕碰声,然后才像个被时代遗弃的老人一样叹息:
“但现在的年轻人,似乎都不太喜欢左轮了。就像你一直都不太喜欢我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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