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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章(第3页)

常挽将准备的礼物送给他:“谁家的小少爷?”

“Fahd的儿子。”

隋豫惊讶一瞬:“他还有儿子?”

“嗯。”

佣人将甜品准备好,林采星邀请两人入座:“很可爱的小朋友。”

隋豫依然惊讶,将自己买的相机送给林采星。

学艺术的人,估计都喜欢这些。

“听说你获得了服装设计奖的提名,恭喜恭喜。”

林采星无声地笑了下:“谢谢。”

“你在准备食材吗?”隋豫往岛台看了眼,“怎么没让佣人帮你?”

“他们有帮我,但我自己也想试试。”林采星眼珠黑亮,微微勾起唇:“你们快看这串。”

隋豫顺着林采星的声音抬眸,发现林采星举着的烤肉串上用红彩椒拼成了一个小桃心。

隋豫失笑:“挺可爱的。”

他发现林采星并没有像凌晟说得那么讨厌,虽然初期确实打着周敛的旗号做了些错事,现在来看,和周敛确实很合适,至少商令舟做不出这种幼稚的举动。

“给周敛准备的。”林采星继续耐心地操作,“你们喜欢喝茶还是咖啡?或者我带你们去酒窖里挑些酒吧?”

常挽突然看向林采星,感兴趣地笑了笑:“可以啊,什么酒都能挑吗?”

“当然。”

林采星洗好手,喊来管家带三人去酒窖。

庄园的地下酒窖共有两层,面积大概有1000㎡,都是周敛这些年珍藏的各种酒类。

推开厚重的木门,一股馥郁的酒香裹挟着冰凉的空气扑面而来。

隋豫朝常挽意味深长地一笑,调侃道:“周敛很少带我们进来,今天也算开了眼。”

“为什么?”林采星将所有的灯打开,好奇地问道。

“吝啬。”常挽中肯评价。

酒窖里,一排排高大的酒架整齐排列,林采星指尖落在深色的胡桃木木架上,感受着上面清晰的木质纹理,最终停在Wiltingens几个字母上。

“我记得常挽喜欢伊慕酒庄的红酒。”

大学时他们去常挽家里聚会,常挽似乎说过喜欢这种酒。

“你还记得?”常挽走到一瓶雷司令白葡萄酒前,朝林采星微微挑眉:“可以拿这支红酒吗?”

“当然可以。”林采星陪两人挑酒,“隋豫,你呢?你喜欢喝什么?”

停在标注着Leroy酒庄的木架前,隋豫选了一支香贝丹园干红葡萄酒,“这个?”

“好。”林采星对葡萄酒没有特别的要求,选了瓶红浆果和越橘口味明显的红酒,陪两人离开。

酒窖里的种类非常全,不光按照酒庄分类,每层木架还标注了红酒的酸度、甜度和酒精度。

“采星,普林斯顿下周要举办校庆,你和周敛要去参加吗?”

出了酒窖,林采星带两人去餐厅:“周敛没和我说,我们比较忙,大概率不会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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