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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远瞪大眼睛,愣了半晌,终于明白为何自己打死“炼狱魔蛛”后,开拓者之眼会声称这是“暴殄天物”的行为。
因为那蜘蛛还没培育出超凡火种,就被自己活活打死了!
“如果上天再给我一次机会……”
“我……我还是得打死它啊!”
陆远仰天长啸,整个人抖动地像筛糠一样。
他深深感叹着命运的无常……他甚至想起了高中时期,曾经暗恋的一个姑娘,因为缺乏勇气,没有发起追求。
到最后大学毕业,偶然间的联系,姑娘才说道:“其实…其实那时候我也喜欢你。”
错过了就错过了。
当然,以上纯属陆远的幻想——暗恋的姑娘是有的,偶然的联系根本不存在,“我也喜欢你”更是精神病人自己妄想出来的。
独自一人生活在这个鬼地方,幻想一下,弥补人生遗憾又不犯法!
不过,看了论文的后半段,他又重新看到了踏上超凡之路的真正希望。
因为论文写了,只要狩猎一个拥有“超凡火种”能力的怪物,借助其火种,就能重新点亮自己的超凡之路!
他不是没有希望!
“大BOSS食人花,肯定不能挑选,那玩意太强,藤蔓延伸好几公里,还没靠近我就被拽过去了,一点办法都没有。”
只能从几个小BOSS当中挑选一个。
陆远拿出一份手绘的简易地图,上面绘画了这段时间侦查到的地形。
“那么,最容易杀死的超凡生物是哪个呢……”
“哪一个怪物,最可能拥有超凡火种?”
经过再三的思考,陆远将目光集中在了“火蜥蜴”上面!
一头火红色的,类似于蜥蜴的四脚怪物。
身高约莫3米,体长8米,十几吨重量,长相极其魁梧。
侦查的数值全都是“???”
选择火蜥蜴的第一原因,这怪物是独居的,独自生活在一个干燥的峡谷中。
其他的超凡生物大都群居,手下有一大票小弟。
阎王易见,小鬼难缠。
陆远实在招惹不起大批量的野怪。
而独居的生物,对付起来会更加容易一些。
第二,峡谷中的环境相对复杂,怪石嶙峋,就算打不过,也方便逃跑。
那峡谷距离他当前的位置最近,交通也稍微方便一些。
第三,这家伙会喷火!
既然会喷火,拥有“超凡火种”的概率是不是更高一些?
陆远想到这里,不由得振作起了精神,用力地拍了拍桌子:“那么就决定是你了!火蜥蜴讨伐计划,从今日起,正式开始!”
“嗷呜!!!”几匹狼在他身边,不知道主人为何亢奋,但它们齐齐咆哮,像极了吹嘘遛马的狗腿子。
……
……
陆远很想快点狩猎“火蜥蜴”,好让自己踏上超凡之路。
可是,以凡人之躯,对抗一个超凡怪物,难度实在不小。
他只有一个人,哪怕脚底下有一个文明遗迹,可是他根本捡不到枪支弹药等热武器。
就算能捡到坦克大炮,这么多年过去,也早就不能用了。
生命只有一次,必须要做好充足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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