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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猫 告别(第1页)

夜黑风高,萨布被细微的声响吵醒,换作是人的时候他绝对不会有这样的敏锐度,循声望去,瞥见一团白色绒毛跳入草丛中,萨布躡手躡脚地追了上去。

白兔跳到岩块上遥望满月,嘴里叼着一根草,不时叹息两声。

「这时候有酒就好了。」

听见萨布声音的白兔没有太大的反应,瞥了他一眼说道:「是啊。」

一兔一豹并排坐在岩石上安静赏月,萨布清了清嗓子,问:「老师为什么会养他们?」

「那天,老子正在掏田鼠窝,没想到挖到一窝小野狗。」白兔的目光落在绽发萤光的的大草原上,一明一灭的绿色光芒在夜里勾起了回忆。

「他们被母狗遗弃,每隻都虚弱的不得了,有两隻已经死了,老子原本想把他们当食物,可看那水汪汪的眼睛,老子就想到以前养的吉利,吉祥,如意,富贵,平安,一黑,二黄,三花。」

老师你到底养了多少狗?而且后面那几隻的名字不是狗肉的选择标准吗?给狗狗取这名字一点都不吉利啊!

白兔顿了一下续道:「吉利是聪明的狼犬,其馀都是土狗,全都是老子的心头肉,所以看到墨他们的时候,老子就决定要养他们。为了养他们老子每天去找食物,那时可烦恼啊,老子平常吃的肉都是偷袭粗心大意的小鸟,或是偶尔碰到个老鼠窝,那种机会一来不是天天有,二来那么小隻根本餵不饱一窝小狗,后来老子去偷鸵鸟蛋,导致现在所有鸵鸟看到老子就会追着打。」

「老师真勇敢,要从鸵鸟窝里偷蛋很困难,先不说鸵鸟残暴又警觉,蛋那么大,又不能咬着跑。」

「当然是在鸵鸟窝旁边挖地道,趁鸵鸟不注意的时候把蛋滚进去。」

这招聪明啊!

「可惜后来鸵鸟们组成一个护蛋互助会,他们把蛋集中管理,随时有四五隻鸵鸟护卫,要偷蛋变得很困难,老子只好尝试製造陷阱,才有了现在的成就。」

「需要果然是进步的原动力呀。」萨布感叹道。

「老子离开以后他们也学会狩猎了,每个都肥肥胖胖,不枉费老子这么辛苦拉拔他们长大。」

「老师你这么爱吃肉,和他们一起生活会比较好吧?」

毕竟数量就优势,这点萨布在失去两位家人之后很明显的感受到差异,老师与其跟着他不如跟着狗群更加保险,说实在的,他连自保都有困难了,更别说在很多动物的菜单上的兔子。

但是萨布劝白兔回去的理由并不只有这个,最重要的是那隻黑狗的态度,面对白兔时他的眼里充满了宠溺。萨布直觉,白兔离开的理由或许不只有孩子长不大的问题。

对于一再沉默的兔子,萨布投了直球:「老师喜欢墨吗?」

「你你你说、什么,墨是公狗耶!」

「嘿?我说的喜欢是宠爱孩子的那种喜欢,老师想歪了?」萨布狡诈的笑,「还是说老师对墨有特别的情感?」

「并没有!人怎么可能爱上狗?」

「老师现在不是人,墨也不一定是狗,我看他挺有灵性,说不定和我们一样,大家过去都是人的话谈个恋爱也很正常。」

「但墨是公的……」兔子的表情稍微动摇。

「公的又怎么样?难道老师到了大草原上还要在意别人的看法吗?」你们最大的问题不是公母,而是种族啊──怕打击到老师的信心,萨布决定不说,反正有爱什么都能克服啦!

「先不论性别和种族,老师喜欢墨的哪一点?」

白兔摆了摆耳朵似乎是在思考,久久不语,不知过了多久白兔说话了:「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墨护在所有兄弟前面对老子齜牙,明明如此瘦弱却完全不畏惧,那时老子就觉得他很有男子气概。后来相处更发现他很有责任感,会守护整个团体,在别人面前他是有威严的老大,只有对着老子的时候很爱撒娇。」

「那你们在一起就好啦。」

白兔摇了摇头:「墨喜欢的是母狗。」

「我才不要母狗!」一道吼声从正后方传来,那正是傍晚已经离开的黑狗,萨布一惊,这傢伙什么时候来的?听了多少啊?

墨有些生气地走近,在白兔面前趴下:「原本以为你是发现我的感情,无法接受才离家出走,幸好不是这样。」他深呼吸一口,目光深情的盯着白兔:「白,我喜欢你,想要一辈子与你在一起。」

「说、说什么蠢话,你是首领,还得传宗接代。」

墨水汪汪的眼睛眨呀眨的:「那种事情交给弟妹就行了,我这辈子只要你,和我在一起,好吗?」

白兔你你你了半天,说不出完整的一句话,他被直球打到就晕了。

「我们可以每天打肉吃,平时窝在草皮上晒太阳,我真的很喜欢你,好嘛──」

我的土地神小男友  入眠  穿成末世异植之母  当土豪门遇上真豪门  村花难嫁(穿书)  我穿成了主角的极品亲戚[快穿]  囚春光  靠近我,抓紧我(GL)  偷情的礼仪  仙本纯良  病弱夫君九千岁  病美人崽崽三岁半[快穿]  万能狂少  你我最终在一起的机率  截获一条Omega人鱼  女总裁的不败狂医  我的温柔霸总  重生落魄农村媳  完美关系[娱乐圈]  我只想谈个恋爱AB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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