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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姐宠了
李轩的嗓门没有经过天生的唱功训练,确实比不过专业的歌手。
可嗓音+1的属性也不是盖的再加上,这首歌本身。
但这首歌里的2002年,似乎就来自更遥远的过去,并非迷茫的情感,而是有一种奇妙的孤独。
这场雪不是今年刚来,似乎来自更遥远的过去。
那不是雪。
是寂寞。
此时此刻,周公子就想点上一根香烟,回忆过去的那一第一场雪。
“这人谁?”
此时,在另一桌,同样在喝酒的两人,就略微有些惊奇。
“民谣,好像是摇滚唱法?”
这首歌和如今这清吧酒吧的氛围简直是天作之合。
旁边的人,叫朴木,和窦维,两个地道的北平文艺摇滚青年,混音乐圈的。
在听到这首歌的时候,属于文艺青年的细胞就开始躁动了起来。
看着台上的那个年轻人。
一瞬间,灵魂共鸣启动。
咱们是同道中人呢。
只是看着旁边的窦维和朴木,周讯饶有兴趣道:“怎么,你们今天也在这儿?”
“咱俩本地人怎么不能在这儿音乐清吧,就是我们俩该来的地方。”朴木此时白了一眼周讯说道,似乎对这位周公子的话颇有意见。
“所以,那人是谁?搞音乐的?”旁边的窦维说道。
“我一后辈,想让他去试试嗓音。”周讯却是看着台上清唱的李轩,淡淡的说道:“不过,倒是有意外收获”
意外收获,大概就是这《2002年的第一场雪了吧
对于朴木和窦维两个文艺青年的审美来说
这首歌,真的很好听。
有一种民谣摇滚的唱法感觉。
这首歌,也似乎能让人回忆起,那秋叶凋零落完之后,白雪皑皑飘落的孤独和寂寥感。
孤独和寂寥感
李轩也觉得,周讯说的有道理,演戏和唱歌,好像就是有殊途同归的地方,将情感通过台词表达出来,和将情感通过音乐歌声唱出来
殊途同归。
难怪有唱而优则演,演而优则导的道理
李轩感觉自己唱完了歌,再看这昏暗的酒吧,客人,包括酒吧老板,都在看着自己
然后,就是轻轻的鼓掌
并不是那种雷鸣般的掌声,而是很轻的,很轻的怕破坏了此时寂寥的氛围似的鼓掌。
此时,李轩就匆匆的点头,然后走到了台下。
“厉害啊刚刚那首歌,你自己写的?”此时,周讯的眼里就闪过一丝惊艳,饶有兴趣的看着李轩。
“嗯”
你使用了这首歌,刀狼的才华会在另一个地方体现——才华是没办法被替代的,你拿出了《2002年的第一场雪他就能创造出《2004年的最后一场雨】
歌词语句只是情绪的载体,在创作的时候,刀狼教头一样能用相似的情感,去创作出别的作品来同样的道理。
李轩就不打算去反驳什么,也没有那么高奇奇怪怪的道德底线
客观情况,在这里,就是自己先唱出的这首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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