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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4章
突如其来的打击,并未让帖军出现慌乱。
不过是损失几台投石车罢了,这对呼罗珊重装步兵军团而言算不了什么。
阿布德·拉扎克还在军阵前纵马,看着先锋步兵即将抵达棱堡下,看着投石机的石兜即将扬起,嘴角的笑意越来越深。
他知道,这场仗不仅是为了帖木儿帝国,更是为了他自己——为了从一个边缘女婿,变成帝国未来的主人。
棱堡的阴影越来越近,战斗的号角即将吹响。
阿布德·拉扎克拔出弯刀,刀尖直指天空,准备迎接属于他的“功勋时刻”。
他身后的圣战旗帜在风中猎猎作响,像一团燃烧的野心,映照着他通往皇储之位的血路。
“一群只会躲在石头后面的懦夫。”他低声嗤笑,指尖划过胸前的新月烙印。
麾下的呼罗珊步兵是帖木儿军中最悍勇的攻城力量,河中地区的铁矿锻造的链甲能挡住寻常箭矢,胸甲部分更是叠压三层铁叶,可抵御轻型火铳的铅弹;花剌子模工匠打造的长矛比明军的长戟还多出三尺,矛尖淬过波斯毒液,见血即毙;他们随身携带的短刀锋利如剃刀,适合在狭窄的城头肉搏;更别提他们骨子里的狂热——毛拉们随军而行,战前诵读《古兰经》,许诺攻破明人的防线就是为真主开拓疆土,战死的士兵能直接升入天园,享受七十二处女的侍奉;连未成年的辅兵都抱着“为信仰献身”的念头,冲锋时举着《古兰经》挡在身前,以为经文能挡住刀剑;军官们腰间悬挂着先知圣物的仿制品,宣称能带来胜利,让整个军团都浸在宗教狂热的氛围里,连受伤的士兵都拒绝后退,喊着“真主与我们同在”死战到底。
棱堡顶端,平安身披明光铠,手按腰间的环首刀,目光沉静如冰。他身后的明军士兵早已各就各位:神机营的火铳手趴在射击孔后,手指扣着扳机;弓箭手搭箭上弦,箭簇对准方阵的前锋;棱堡之间的壕沟旁,步兵握着长戟,只等敌军踏入陷阱。
“将军,帖军开始动了!”身旁的斥候低声提醒。
平安没有回头,视线始终锁定在阿布德·拉扎克的将旗上。
他知道这些呼罗珊步兵的厉害,也知道帖木儿军的攻城手段——从蒙古西征时的抛石机,到如今学自西方的火器,他们从不缺破城的技术。
蒙古西征时的回回炮能抛射百斤巨石,砸塌过巴格达的城墙;帖木儿军的工匠改良过希腊火,能在水上燃烧,烧毁过印度的战象营;近年从奥斯曼引入的青铜炮,射程远超投石机,在波斯平叛时轰开过数座要塞;更别提他们惯用的填壕法,让士兵扛着柴草土袋冲锋,用尸体填平壕沟,硬生生堆出进攻的通道。
呼罗珊步兵随身携带的短柄斧,能劈开木栅栏;特制的铁爪钩,能勾住城墙垛口;甚至连随军的毛拉都懂些土法爆破,用硝石和硫磺制成简易炸药,炸过德里的城门。
这些手段,在中亚战场屡试不爽,让多少城池望风而降。
但他更相信手中的水泥棱堡——这是大明工匠的杰作,水泥墙体里掺着糯米汁和石灰,坚硬程度远超砖石,射击孔的角度经过反复测算,既能掩护自己,又能最大限度发挥火力。
“呜——呜——”
苍茫的号角声撕破了战场的寂静。
阿布德·拉扎克猛地挥下马鞭,五万呼罗珊重装步兵同时迈步,链甲碰撞声汇成沉闷的雷鸣,方阵前排的士兵举起巨大的藤牌,像一面移动的墙,朝着棱堡推进。
“真主至大!”
“为了大汗!”
狂热的呼喊声在方阵中炸开,士兵们踩着整齐的步伐,将长矛斜指天空,矛尖的寒光在雪地里连成一片,像即将吞噬棱堡的潮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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