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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不顾女人浑身血,只是抱着女人。他的嘴唇在发颤,眼眶发红,越抱越紧。工作人员再次报警,也叫了救护车。就在沈慕以为乐璃死了的时候,她咳嗽一声,拿拳头砸了砸他的背:“我要被你勒死了,大哥。”沈慕松开她,见她身上并没有伤口,血全是那个男人的。他隐忍的情绪一下就崩了,眼泪像羊屎蛋子似得,一颗颗往下落。乐璃第一次见男人哭得这么可怜巴巴,她的心软得一塌糊涂,拿指腹替他拭去眼泪,轻声哄着:“没事了,离哥没事,你看,离哥好着呢。”男人破涕为笑,将脸埋进她的大胸里,蹭了蹭。乐璃:“……”豪气干云地搂着他,拍了拍他的肩。慕慕牌小奶狗,还真不是一般的奶。他们去警察局又一次录了口供,还好乐璃走到时候在房间里放了偷拍摄像装置,她身上也随时装着这种东西,所以保镖行凶的过程,拍得一清二楚。警方证实乐璃是自卫杀人,又是bbc卧底记者,便放了他们。刘富豪死了,保镖也死了,他们仅剩的线索,只剩了那个神秘的村落。他们又回到了旅馆的双床标间。沈涛一个人抱着枕头,躺在床上,沉默不言。良久,他说:“离哥,这个项目我不想做了,我申请回去。”“嗯?”乐璃没想到他会中途退出。沈涛神色凝重,又说:“我不想跟这个项目了,太危险了。我是来这里学东西,长经验的,不是过来送死的。离哥,我也知道为什么你能做出那么多拿奖的纪录片了,因为你为了这些项目,甚至可以豁出命。我是个肤浅的人,工作和生命,我选择生命。”乐璃正在给自己的胳膊抹药,闻言,看了他几秒。沈涛垂下眼,不敢再看她,索性低头看电脑。乐璃侧过脸问坐在她旁边的沈慕:“慕慕,你呢?工作和生命,你选择什么?”沈慕没有立刻回答,从她手里取过药膏。他从药膏盒里挖出一点膏体,另只手握住乐璃手腕,将她的胳膊轻轻地扯到自己跟前。“我选你。”他将药膏在她胳膊肘上轻轻推开,又说:“离哥,以后你走哪儿,我跟哪儿。你做什么项目,我跟什么项目,多危险我也跟。”乐璃冲他露出一个甜滋滋的微笑,掐了掐他可爱的面颊:“慕慕的土味情话最可爱!”沈涛起身,拉着弟弟去了外面走廊。他瞪着弟弟,压低怒音道:“沈慕,你他妈想清楚了,跟着她,你迟早豁出命的!我知道她拿你当了抱枕,你想对她负责,你有点喜欢她。可是你清醒一点,等回了家,什么样的女孩没有啊?你没看她多彪悍?能在戈壁上手撕野狼,能轻而易举弄死那个凶手。是,她厉害,我也承认她厉害,可是弟弟,我们都是普通人,我们是凡人,比不上她啊。”沈慕表情呆滞望着自己滔滔不绝的哥哥,他说:“可是哥,你也很厉害啊,你可是咱们市的散打冠军,你不必离哥差的。”沈涛攥紧拳,急得直跺脚:“能打是一回事儿,有没有胆是另外一回事儿,这点逻辑关系你得分清楚。我他妈……我他妈看见血就晕,看见谁拿刀我就怕,听见鬼,我这两条腿都忍不住发抖啊。”“哥,不管你怎么说,我都会留下的。”沈慕一脸坚定:“我喜欢这样的离哥,她很可爱。在我心里,她比我以前见过的任何一个人女孩都可爱,没有人能替代她。”沈涛:“……”第二天一早,沈涛不知道去了哪儿,行李也带走了。乐璃和沈慕收拾了东西,准备去那个叫古卡的神秘小村。他们的皮卡车刚开出旅馆停车场,沈涛就突然出现,挡在了他们车前面。沈涛背着一只鼓鼓的背包上了车,等皮卡车上了马路,沈涛才拉开自己鼓啷啷的包,取出一把符咒塞到乐璃手中:“离哥,你把这个符咒烧掉,符灰放进咱们水壶里,就着水喝下去。”“干嘛啊这是?”乐璃不解。沈涛一脸认真说:“驱邪啊。这可是我找道士画的符,这种符,不仅能克制咱们东方的鬼,还能克制非洲的恶灵,欧洲的吸血鬼,埃及的木乃伊啥的……喝了它,准没错,以防万一。”他又从包里取出三串大蒜,一串套在了正开车的沈慕脖子上,一串套在了乐璃脖子上,剩下的一串套在了自个儿脖子上。乐璃:“……你这是把咱们老祖宗辟邪的玩意儿,全带上了?”“还有这个!”他掏出两根黑驴蹄子,和一瓶黑狗血。沈慕通过后视镜看见了这些鬼玩意儿,哭笑不得。乐璃笑岔气,她拍着沈涛肩膀说:“涛涛,你这些东西都不行的,治标不治本。我教你一首驱邪的歌儿,保准儿行。我保证,你只要学会了这首歌,任何妖魔鬼怪,都不敢靠近你。”“什么歌儿啊?”沈涛两只眼睛闪烁着希望之光。乐璃掏出手机,打开播放器,放了一首《光荣啊!中国共青团》。沈慕:“……”沈涛:“…………离哥,你说我要不要在胸前系一根红领巾?鲜红鲜红的那种。”“可以啊,这可比你的黑狗血驱邪多了。”……这段路总共三个小时,沈慕和沈涛轮流开车,乐璃在车上补了会儿觉。三个小时后,他们抵达了古卡村。这个村的村口,有一颗枯树,上面挂满了人头骨,密密麻麻,看得人毛骨悚然。沈涛扛着摄像机,给那颗树来了一个特写。他们拍摄完村口的部分,乐璃对沈涛说:“你把摄影机放车上。”沈涛把摄像机丢回了车上,按照乐璃的吩咐,往自己身上安装了偷拍摄像装置。乐璃给那个号码发了条短信,告诉对方,他们已经到了古卡。没一会儿,有一个黑人妇女出现在他们视野,冲他们一点头,做了个请的手势,邀请他们往里走。这个村落有很多土砌的房子,但大多都是残檐断壁,似乎没人居住,像是个荒村。他们很快走到一个帐篷前,黑人妇女弯腰冲里面说了几句话,便有个独眼巫医撩开了帷幔,出来迎接他们。巫医邀请他们入帐篷。乐璃也不拐弯抹角,直接说明来意:“我想请一道附身符,不知道你们是否能做出巫术较大的附身符?”巫医是个黑人老头,只有一只眼,另一只眼睛没有眼珠子,全是白色,有点吓人。巫医表示没问题,只是他们收费不低。乐璃说:“只要你们能做出一个高质量的附身符,钱不是问题。”她将密码箱推到巫医跟前,表示很想要附身符,她也不缺钱。巫医连忙点头,表示没问题,只是需要些时间。为了让乐璃相信他们能做出高质量的附身符,巫医特意取出了一只,递给乐璃看。递到乐璃手中的,是一只小臂长短的东西,黑漆漆地,很轻,像中国那种给背抓痒痒的工具。她拿在手里仔细端详,并没有发现有什么不同,甚至觉得有点丑。她皱着眉头,直言不讳道:“这是什么东西?这个也能博保佑人?我怎么左看右看,都觉得像垃圾堆捡来的?”巫医冲他们“嘿嘿”一笑,露出一口黑牙说:“这是用7个月小孩的胳膊制成的高级附身符,风干之后,我们再施以魔法,可保生意兴隆,事事如意。”乐璃吓得将这个“护身符”丢掉。她望着这个帐篷,发现帐篷里放了很多类似的物件儿。漆黑的小胳膊,漆黑的小头颅……刚才进来时,乐璃觉得这些东西可能就是巫医家里的装饰品,可是现在仔细看,才发觉不对劲儿。这些装饰品,似乎并不是装饰品。作者有话要说:这其实就是一个小甜饼的小故事,很简单,也不长,大概明后天就写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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